引言
本章学习重点
- 负外部性与正外部性
- 矫正税
- 消费中的竞争与排它性
- 公共物品成本收益分析
负外部性与正外部性
当买者和卖者之间的交易间接影响第三方时,这种影响称为外部性。如果这种影响对第三方不利,我们就称为负外部性,负外部性发生时,某个个体或公司在生产或消费某个商品或服务时,产生了对其他人不利的影响,但这些影响并未反映在商品价格中。比如,工厂排放污染物,尽管污染对周围居民和环境造成了伤害,但生产者在制定价格时并没有将这些成本纳入考虑。由于这些未被考虑的外部成本,市场价格低于社会的真实成本,导致过度生产和过度消费,资源配置效率低下。反之如果有利就称为正外部性。正外部性发生时,某个经济主体的行为对他人产生了有益的影响,然而这些影响未被市场价格所反映。比如,个人接种疫苗不仅保护自己,还能减少他人感染的风险,但个人在决策时只考虑自己的收益,而没有考虑到这一公共健康利益。因此,市场价格未能反映这些额外的社会效益,可能导致对相关商品或服务的生产和消费不足,从而导致资源配置的低效。
注意,在存在外部性的市场中,价格机制不能有效地传递社会的总成本或总收益,这就导致了资源的错误配置。负外部性使得过多的资源用于某个活动,而正外部性使得资源投入不足。
- 负外部性导致了“过度生产”或“过度消费”。
- 正外部性导致了“生产或消费不足”。
为了提高市场效率,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法来减少或消除外部性带来的无效率:
- 征税:对产生负外部性的行为进行征税,例如对污染排放征税,使得生产者承担其行为对社会的成本。
- 补贴:对产生正外部性的行为给予补贴,鼓励更多的人参与这些活动,比如对教育、疫苗接种等进行补贴。
- 规制:政府可以通过法律规定限制或规范那些产生负外部性的行为,如设立污染排放标准。
如果一项活动产生了负外部性,例如污染,市场的社会最优量将小于均衡量。如果一项活动产生了正外部性,例如技术溢出效应,社会最优量将大于均衡量。
政府用各种政策来解决外部性引起的无效率。有时政府通过管制来防止从社会来看无效率的活动。有时政府通过矫正税来使外部性内部化。还有一种公共政策是发放许可证。例如,政府可以通过发放数量有限的污染许可量来保护环境。这种政策的结果与对污染者征收矫正税的结果大致相同。
矫正税
用于纠正负外部性影响的税收被称为矫正税,矫正税与大多数其他税不同。大多数税扭曲了激励,并使资源配置背离社会最优水平。经济福利的减少——消费者剩余和生产者剩余的减少,大于政府收入的增加,引起了无谓损失。与此相反,当存在外部性问题时,社会也关注那些受到影响的旁观者的福利。矫正税改变了激励,使其考虑到外部性的存在,从而使资源配置向社会最优水平移动。因此,矫正税既增加了政府的收入,又提高了经济效率。
科斯定理
该定理是指如果私人各方可以无成本地就资源配置进行协商,那么,私人市场就总能解决外部性问题,并有效地配置资源。科斯定理说明,私人经济主体可以解决他们之间的外部性问题。无论最初的权利如何分配,有关各方总可以达成一种协议,在这种协议中,每个人的状况都可以变好,而且,结果是有效率的。尽管科斯定理的逻辑很吸引人,但私人主体往往不能自己解决外部性所引起的问题。只有当利益各方可以顺利达成和实施协议时,科斯定理才适用,有时利益各方不能解决外部性问题是因为交易成本。
交易成本是各方在达成协议及遵守协议过程中所发生的成本
受外部性影响的人有时可以用私人方法解决问题。例如,当一个企业给另一个企业带来了外部性时,两个企业可以通过合并把外部性内在化。此外,利益各方也可通过签订合约来解决问题。根据科斯定理,如果人们能够无成本地谈判,那么,他们总可以达成一个资源有效配置的协议。但在许多情况下,在许多利益各方间达成协议是很困难的,从而科斯定理并不适用。
消费中的竞争与排它性
物品在是否具有排他性和竞争性上存在差别。如果阻止某个人使用某种物品是可能的,这种物品就具有排他性。如果一个人对某种物品的使用,减少了其他人对同一物品的使用,这种物品就具有竞争性。市场运行最适用于既有排他性又有竞争性的私人物品。市场运行不适用于其他类型的物品。
公共物品既无竞争性又无排他性。公共物品的例子包括烟火表演、国防和基础知识的创造。由于不能对使用公共物品的人收费,人们存在搭便车的激励,使私人不能提供这种物品。因此,政府提供公共物品,并以成本—收益分析为基础做出关于每种物品供给量的决策。
公共资源在消费中有竞争性但无排他性。例子包括公有的草地、清洁的空气和拥挤的道路。由于不能向使用公共资源的人收费,他们往往会过度地使用公共资源。因此,政府努力用各种方法限制公共资源的使用。
搭便车问题
是指得到一种物品的利益但没有为此付费的人。由于人们有成为搭便车者而不是成为买票者的激励,市场就不能提供有效率的结果。由于公共物品没有排他性,搭便车者问题的存在就使私人市场无法提供公共物品。但是,政府可以潜在地解决这个问题。如果政府确信一种公共物品的总利益大于成本,它就可以提供该公共物品,并用税收收入对其进行支付,从而可以使每个人的状况变好。
公地悲剧问题
当一个人使用公共资源时,他就减少了其他人对这种资源的享用。由于这种负外部性,公共资源往往被过度使用。政府可以通过管制或税收以减少公共资源的消耗来解决这个问题。此外,政府有时也可以把公共资源变为私人物品。
重要的公共物品
国防,保卫国家免受外国入侵是公共物品的典型例子。一旦国家有了国防,要阻止任何一个人享受这种国防的利益都是不可能的。而且,当一个人享受国防的利益时,他并没有减少其他任何一个人的利益。因此,国防既无排他性,也无竞争性,它也是最贵的公共物品之一。
基础研究,知识是通过研究创造的。在评价有关知识创造的适当公共政策时,区分一般性知识与特定的技术知识是很重要的。特定的技术知识,例如科技创新,是可以申请专利的。专利赋予发明者在一定时期内对自己创造的知识的排他性权利。其他任何一个想使用这种专利知识的人都必须为这种权利向发明者支付报酬。换言之,专利使发明者创造的知识具有了排他性。与此相反,一般性知识是公共物品。例如,一个数学家不能为一个定理申请专利。一旦某个定理得到证明,该知识就没有排他性了:这个定理进入了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的社会一般性知识库。这个定理在消费中也没有竞争性:一个人使用这个定理并不妨碍其他任何一个人使用这个定理。
反贫困,许多政府计划的目的是帮助穷人。福利制度为一些贫困家庭提供了少量收入。食品券计划为低收入家庭提供食物购买补贴。政府的各种住房计划使人们更能住得起房子。这些反贫困计划通过向那些经济上较为富裕的家庭征税来提供资金。
公共物品成本收益分析
考虑一项公共项目的总收益与建设和维护相关的成本,我们称为公共物品成本收益分析。在利用成本—收益分析方法来评价政府是否应该提供一种公共物品以及提供多少时,其并没有可供观察的价格信号。因此,所得出的关于公共项目成本和收益的结论充其量只是一种近似而已。
参考资料
微观经济学